杭州市社区青少年俱乐部建设标准(试行) (2018年6月修订版) 一、场所建设 1、寒暑期专用的俱乐部活动室不少于一间,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,挂有明显的标识,俱乐部规章制度上墙。 2、开发利用社区自有的文体活动场所、便民服务中心等作为俱乐部室外活动场地,为青少年开展假日活动提供方便。 3、借助社区周边的第二课堂场馆、企事业单位、学校等资源建立以道德实践、职业体验、生活体验、种植养殖等为主题的青少年社会实践活动基地。 4、社区图书室面向社区青少年开放,适合青少年阅读的图书能单列,不少于藏书量的20%,保证七成新。 5、活动室内有适合青少年的桌椅、书柜、饮水机等基本设施,有棋类、绘画工具、体育器材等常用的青少年文化活动用品。 二、组织建设 1、成立社区少先队组织,分别以社区、住宅小区和住宅楼为单位相应建立大、中、小队。 2、采用公开竞选的方式选出社区少先队小干部,队伍相对稳定并注重自主化管理。 3、聘请社区团组织负责人、文教工作者或有青少年工作经验的社工担任社区少先队辅导员,参加辅导员培训后持证上岗。 4、推荐辖区共建单位优秀团干部、公安干警、中小学校大队辅导员、大中专院校学生志愿者、社区“五老”人员、热心家长及有一技之长的居民组建社区青少年工作委员会,协助俱乐部辅导员开展社区青少年教育工作。 5、注重社区少先队组织教育工作,在俱乐部活动室设立少先队队角,宣传少先队知识,展示队干部风采,陈列少先队活动用品、资料和成果。 三、活动建设 1、俱乐部活动室在寒暑假期间保证常态开放,吸引社区青少年加入并自主开展活动。 2、组织开展小型多样、有社区特色、受青少年欢迎的假日活动项目,注重实践体验,确保活动安全。 3、关心困难家庭、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的青少年,给予关爱并提供各类文化活动服务。 4、有固定的宣传阵地,通过电子屏、橱窗、短信、网站、QQ群、微博、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做好俱乐部活动的宣传工作。
附件1: 社区青少年俱乐部筹建情况说明表.docx 附件2: 社区青少年俱乐部申报表(空白)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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